消防安全繩XF494《消防用防墜落裝備》2023/2004新舊標準對比解讀
新標準:XF 494-2023《消防用防墜落裝備》
舊標準:XF 494-2004 《消防用防墜落裝備》【作廢】
(一)新標準頒布信息
1、發布時間:2023年7月19日發布,2024年1月19日實施。
2、編寫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二)范圍內容
本文件界定了消防用防墜落裝備的術語和定義,并規定了其型號、設計、外觀和結構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文件適用于消防救援人員在滅火救援或目常訓練等常規作業環境下使用的消防用防墜落裝備。
定義
下降器:讓使用者這可沿固定繩索可控式下降的磨阻式或機械式裝置。
抓繩器:一種用于抓握繩索以便承重的輔助器材。
便攜式固定裝置:一種能提供可靠固定點的簡易承載裝置,如三腳架、懸臂救援支架和固定點扁帶等。
滑輪裝置:一種用于改變繩索運動方向或減小牽拉負載的輔助器材。
輕型消防安全繩: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可用于1.33kN及其以下負荷的裝備類型。類型代號:Q。
通用型消防安全繩: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可用于2.67KN及其以下負荷的裝備類型。類型代號:T。
新標準新增特性代號:
G:高溫環境承載性能
(三)設計、外觀和結構要求
舊標準:
1、應由原纖維制成。
2、應為連續結構,主承重部分應由連續纖維制成。
3、應采用夾心繩結構。
4、安全繩表面應無任何機械損傷現象,整繩粗細均勻、結構一致。
5、安全繩的長度可由生產廠家根據用戶的要求裁制,不宜小于10m,每根安全繩的兩端應妥善收尾。宜采用繩環結構,并用同種材料的細繩扎縫50mm,在扎縫處熱封,扎縫處包以裹緊的橡膠或塑料套管。
新標準:
1、應為連續結構,主承重部分應由連續纖維制成。
2、應采用包芯繩結構。
3、表面不應有任何機械損傷現象,整繩粗細均勻、結構一致。
4、兩端應裹以透明套管,不應留有散絲。其中一端應采用繩環結構,用細繩扎縫,縫合長度為輕型安全繩50 mm以上,通用型安全繩100 mm以上,并在扎縫處熱封,外裹透明套管。
5、作為應急逃生自救安全繩使用時,應具備高溫環境承載性能。
(四)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舊標準:
1、直徑:
9.5~16.0 mm,輕型安全繩的直徑不小于9.5mm且小于12.5mm,通用型安全繩不小于12.5mm且不大于16mm,允差為±0.5 mm。推薦值為8.0 mm、11.0 mm、12.5 mm。
試驗方法:
①用目測法、手感法及精密度不低于1%的通用量衡具進行判定。
②按GBTT8834-1988(已廢止)規定的方法進行測量——根據繩纜直徑對繩纜施加一定預加張力,在此張力下進行直徑測量。
新標準:
1、直徑:
7.5~16.0 mm,允差為±0.5 mm。推薦值為8.0mm、11.0 mm、12.5mm。
試驗方法:
①用目測法、手感法及精密度不低于1%的通用量衡具進行判定。
②在零張力條件下,在繩索除繩環外任選5處位置使用精密度不低于1%的量具對直徑進行測量,取5次測量的平均值。
2、最小破斷強力(新標準XF494-2023):
標準要求:
輕型安全繩最小破斷強力應不小于20kN,通用型安全繩的最小破斷強度應不小于40kN。
試驗方法:
①安全繩試樣兩端需用鼓形夾鉗夾緊。鼓形夾鉗的直徑應不小于100mm。繩索試樣在每個鼓形夾鉗上應纏繞三圈以上,且繩索尾端用夾具妥善固定。
②按照上述方法進行破斷強度測試,拉伸速度為100mm/min。
③安全繩最小破斷強度的計算方法:5段試樣破斷強度的平均值減去3倍的標準偏差即為繩索的破斷強度。
3、延伸率(新標準XF494-2023):
標準要求:
當承重達到最小破斷強度的10%時,延伸率應介于1~10%。
試驗方法:
①取2.5m長試樣安裝在實驗裝置上,施加初始拉力保持5±0.5 min,在試樣上選取兩個相隔500±2.5 mm的點進行標識,兩點間距離為A。
②將拉力增加至最小破斷強度的10±1%再次測量兩件間距離為B,取5次測量的平均值。
4、耐高溫性能(新標準XF494-2023):
標準要求:
經204±5℃的耐高溫性能試驗后,安全繩不應出現熔融焦化現象。
試驗方法: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04±5℃干燥箱內,5min后取出,用目測法判定。
5、高溫環境承載性能【新標準的新增項】
標準要求:
輕型在400+5°C、1.33kN負荷環境下承載300s,在600±5°C、1.33 kN負荷環境下承載45s。通用型在400+5°C、2.67kN負荷環境下承載300s,在600+5°C、2.67 kN負荷環境下承載45s,均不應出現斷裂現象。
試驗規范:
①用圓柱式加熱爐或其他等效方法對試樣中部不小于150mm的繩體進行非接觸式加熱。
②爐內溫度達到規定值后5s內開始對試樣施加1.33kN的拉伸負荷,負荷到達規定值后開始計時,在規定的承載時間內觀察試樣是否斷裂。分別在600±5℃和400+5℃環境下對5段試樣進行測試,其中任何1段出現斷裂均判定為該項目不合格。
6、抗滑移性能(新標準XF494-2023):
標準要求:
繩皮(護套)沿繩芯正反兩方向的縱向滑移量應不大于20mm。
試驗規范:
①取2.25±10m長一端粘合的試樣插入到測試設備且伸出200±10mm,松開活動鋼板,通過每個活動鋼板給試樣加載50±0.5N,以 0.5±0.2m/s的速率將試樣拉出測試設備,拉出部分長1930±10mm。
②卸載,將活動鋼板恢復鎖緊位置。拉住試樣短端,將試樣緩慢拉回測試設備至初始位置。
③重復4次以上操作,當試樣還在測試設備中且活動鋼板未卸載時,測量露出端護套和繩芯的相對滑移量。
7、標志(新標準XF494-2023):
在明顯位置應設置永久標志,且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①生產者和/或生產企業名稱,采用五種方式之一表示,包括中文全稱英文或拼音全稱、中文簡稱、英文或拼音簡稱、注冊商標圖案;
②產品名稱及型號;
③生產目期或批號(前六位為生產年、月);
④產品執行標準的代號;
⑤法律法規要求標注的其他內容。
8、其他要求(新標準XF494-2023):
①繩芯內應編入一根寬度不小于2mm、貫穿全繩的信息條,其上至少應包括生產者和/或生產企業名稱,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稱、英文或拼音全稱。
②永久性標志應設置在繩索任一端部的透明套管內。